6月8日,由院团委、保卫处共同组织的烈火英雄于洪涛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八号楼学术报告厅举行。院学生处副处长、团委副书记陈怀勇主持了报告会,驻马店市消防支队纪检书记贺东建及我院保卫处、团委、学生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报告会。
于洪涛,三级士官,中共党员,现任确山县消防大队代理副中队长,曾先后被公安部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被河南省消防总队评为优秀士官、先进个人。河南省消防总队还号召全省消防官兵“远学任长霞、近学于洪涛”。市委、团市委分别授予他“人民消防战士”和“新长征突击手”、“优秀青年卫士”等称号。
当于洪涛步入会场时,全场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驻马店市消防支队纪检书记贺东建首先致词,赞扬了我院在响应市委“学习于洪涛同志”号召方面走在我市各单位前列。于洪涛简要讲述了自己千锤百炼的经历,展现了一个军人的韧性和铁血柔情。于洪涛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修养,献身公安消防事业的政治品格;热爱本职、勤学苦练的敬业精神;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工作作风;敢于面对挫折、勇于战胜困难、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深深震撼了在场同学。一位同学在采访中说:在听完于洪涛的先进事迹报告后,我深深的被他那种爱岗敬业,坚忍不拔的精神打动,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一定会按照“八荣八耻”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成材。同学们纷纷表示要自觉学习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自己的安全防灾意识,为建设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文/学生记者 李亚博 万涯丽 图/马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