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树立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校风建设,从本学期开始动员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广泛、持续、深入开展“下课堂、下食堂、下寝室”活动,解决学校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了使工作做到实处,学院制定了“ 三下”活动方案和制度。
一是实行全面管理督查员制度。督查员由副处级以上干部、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和部分优秀的科级干部担任,对每位督查员发放了督查证,明确了工作职责。要求督查员定期深入到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中,了解教学上和后勤保障方面的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对校园内课堂教学秩序、自习学习秩序、食堂宿舍等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正常言行进行监督,予以纠正和指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对于校风建设和全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理,提出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并监督改进措施的落实。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规定每个督查员每月要下一次课堂(1—2小时),提出一条关于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每月下一次食堂,提出一条改进伙食工作的建议;每月下一次寝室,了解一个寝室,重点了解一个有问题的学生,提出一条改进学生公寓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建议。
三是建立工作责任负责制。督查员要按照督查情况切实深入基层,填写 “三下”情况调查表,及时交相关部门汇总。相关职能部门对督查员提出的建议进行汇总分类,能及时解决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落实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由相关部门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报学校研究解决。办公室对每位督查员的工作予以登记备案,每月按单位统计公布一次。学校将每年对“三下”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对优秀督查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未履行职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督查员资格,列入学校不务实人员名单。学院要求督查人员要注重解决学校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杨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