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我院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教学工作例会。院长娄源功,副院长路琳、张新艳出席了会议,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和各系(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张红运主持。
院长娄源功在会上作了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的重要讲话。娄院长从四个方面作了阐述。第一,选拔专业带头人是面对学院发展的实际状况而提出的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合格本科高校的工作要求。目前,随着我校本科规模的不断扩大,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已经影响到了培养计划的落实。为此,围绕专业建设问题,选拔一批专业人才,建设一支稳定队伍,加大经费精力投入,促进学科健康发展,已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当务之急。第二,面对我校的师资现状,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选拔专业带头人时,要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那些师资状况较好的专业,在选拔带头人时要综合考虑年龄、职称、学历、教学与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因素;那些师资力量较弱的专业,可以考虑面向校内、校外吸纳相近相关专业的高层次人才,构建专业人才队伍。第三,专业带头人一旦确定,要适时加大对这批人才的培养力度,以确保人才队伍切实对专业建设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比如在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开展课题研究等方面给予政策和经费方面的倾斜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出台有关的工作条例和管理办法。第四,作为专业带头人,其主要的工作职责是协作系(部)主任参与教学安排和教学管理,并针对课程、专业、学科的建设与发展问题研究现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实施改革。
副院长路琳、张新艳还分别就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实施方案、精品课程建设、本科生考研、教学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指标的实施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选拔专业带头人工作中的职责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教务处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