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5日召开的河南省师德标兵表彰会上,我校刘永春副教授被河南省总工会授予“河南省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并荣获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刘永春老师从教三十年,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明志。他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的价值取向、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赢得了广大师生的信任和上级领导的肯定。
(撰稿:何佩弦 责任审核:韩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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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春(右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