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部分成员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副院长王瑞丽、副院级调研员龚国成出席,宣传部、工会、人事处、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后勤公司以及相关系院的总支书记参加,龚国成主持会议。
会上,相关职能部门和文明办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奖励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各自分管的范围,对一、二月份的执行情况做了情况通报,并对奖惩达成一致意见。
王瑞丽指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来之不易,大家要倍加珍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同时,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使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龚国成要求相关部门要以创建文明寝室、文明教室为抓手,细化评比标准,有奖有惩,促进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使基础环境更加文明整洁,不断提高学校校园文明层次。
(撰稿:李超峰 责任审核:张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