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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五次集体学习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日期:2024-05-31 17:35:46    打印本文

根据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5月31日,黄淮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五次集体学习,专题研学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行为及处分条款。党委书记刘先省主持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集体学习和研讨。

会上,党委副书记、校长李晓彦原文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和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并适时结合实际进行解读。副校长耿红琴、张艺迪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和自学感悟交流学习思考。

刘先省在总结讲话中希望同志们对照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多做反思性思考、观照现实性思考,做崇廉尚德、情系师生的表率。

为持续学习好、吸收好、践行好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加和谐向上的发展环境,刘先省提出三点意见和要求。

一要系统学习好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规范,保持思想认识上的“清醒人”。要紧密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相关规定,联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等系列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履行好各自岗位职责,争做廉洁自律、维护发展好师生利益的表率。对照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条款,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深察细思,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在思想认识上,做遵规守纪、廉洁奉公、服务群众的“清醒人”。

二要着力培养遵规守纪的行为习惯,自觉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划定了廉洁自律的不可逾越的红线,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以身作则,养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行为习惯,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秉承清正廉洁的政治操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用好“四种形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干净人”。

三要以党的宗旨为行动航标,当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要自觉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向师生宣传党的主张,及时回应师生的意见和要求,把解决好师生急难愁盼作为第一选择、安危冷暖当作自己的大事,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师生心坎上、落实在行动中,全面维护和发展好师生的正当利益,当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言人”,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打牢坚实的群众基础。

(撰稿:王振杨    责任审核:朱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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