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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5年第一次集体学习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日期:2025-01-10 14:57:34    打印本文

1月10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5年第一次集体学习。校长、党委副书记李晓彦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

会上,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姜彦玲领学《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副校长李恩中,组织部部长辛鹏分别结合岗位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

李晓彦就贯彻落实学习内容,提出三点意见和要求。

一是持续强化法治思维,筑牢依法管理治理思想根基。《办法》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具有重要意义。新修改的《统计法》充分体现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是新时期发展统计事业、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全体同志要以更加自觉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审视、谋划、推进工作;要通过依法管理和治理锻造过硬作风、规范权力运行、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要准确把握统计工作法定职责定位,规范履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和责任,全面提升管党治党和依法治校实效,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深入领会规范要求,增强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全体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办法》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准确把握处置条款的适用情形、处置方式和具体程序;紧扣教育统计数据的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努力构建系统完善、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教育统计监督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精准客观;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是治党治国两种互为补充的手段,要运用体系化学习、对比式研究、学理化领悟的方法论,全面把握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互补性作用、逻辑性关联、衔接性协调,持续提升学校干部队伍依法管理、依法治理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严格要求强化执行,全面抓好党规法律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务必遵守和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既是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的目标对象,又是保障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重要执行者。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负有遵守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的法定责任、维护其权威性的重要义务,领导干部更要强化纪律意识,严守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法治意识,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努力营造遵规守纪、尊崇法治、依法管理、依法治理的政治生态,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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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王振杨    初审:牛静    终审:朱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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