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使多媒体教学设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提高教学质量,避免因非规范操作造成投影设备频繁出现故障,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结合现有使用情况,学院决定举办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凡本学期上课地点排在多媒体教室,且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上课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
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
三、培训时间
2006年4月2日(周日)上午9:00—11:30
四、培训地点
南校区2号教楼(新文科楼)104多媒体教室。
五、相关问题说明
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本着“先培训,后使用;不培训,不使用”的原则。凡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自本学期第七周起,不得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今后凡需使用多媒体设备教学的教师,必须先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或经网络中心技术认可。
望各系接到通知后,由系办通知到教师本人,否则,给教师使用造成影响的,由各院系承担。
教务处
网络中心
200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