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研究和教书育人方面更好的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教师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持续开展优质教学大奖赛。
为保证优质教学大奖赛能够公正、公平和有效地实施,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将《黄淮学院优质教学大奖赛实施办法》发布到网上,请各系(院)于9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给教务科。
附:《黄淮学院优质教学大奖赛实施办法》
教务处
二00六年九月一日
黄淮学院优质教学大奖赛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研究和教书育人更好的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教师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持续开展优质教学大奖赛,现就大奖赛的实施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比赛形式
大奖赛采用分阶段、专家随机听课、学生评教、系(院)两级评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关于分阶段比赛:优质教学大奖赛每学年举行一次。每次优质教学大奖赛分两个阶段进行:每学年第一学期为优质教学大奖赛的第一阶段,由系(院)组织实施;每学年第二学期为优质教学大奖赛的第二阶段,由学校组织实施。第二阶段的比赛分三轮进行,第一轮产生二等奖;第二轮产生一等奖;第三轮产生特等奖。
(二)关于专家随机听课:是指大奖赛进入第二阶段以后,由大赛组委会组织的专家评委会在事先不通知参赛教师的前提下,直接入班随堂听取并评议参赛教师的课堂教学。
(三)关于学生评教:在第一阶段比赛中,由各系(院)组织相应学生依据评价指标随堂对参赛教师实施评教;在第二阶段比赛中,将依据参赛教师上一学年内两个学期的学生评教分数的平均值 权重系数0.15计入大奖赛总分。各系(院)要认真组织学生的学期评教工作,并将每学期学生的评教结果按规定时间及时报教务处备案;未按规定上报备案的学生评教成绩无效,相关参赛教师的学生评教成绩按零分计。
(四)关于两级评审:两级评审指的是第一阶段的系(院)评审和第二阶段的校级评审。系(院)级评审由系(院)组织的专家评委会具体负责,并按参赛人员的成绩和学校规定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参赛人员。校级评审由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委会具体负责,并按参赛人员的成绩评定其获奖等次。各个级别、不同阶段的比赛成绩必须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学校专家评委会初评出各等次拟获奖人员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审核并公示后,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二、参赛条件及名额
凡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全体教师(包括双肩挑教师),具备以下条件,经个人报名、教学系(院)推荐,均可参加优质教学大奖赛。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任何教学事故。
(三)近三年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的规定要求,原则上专业课教师年平均工作量≥144学时,基础课教师年平均工作量≥180学时。双肩挑教师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核算。所有参赛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均有(由)相关系(院)统计、教务处审定。
(四)能提交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主持或参与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此项条件作为参赛的重要参考条件,论文或结项证书应提交教 务处备查。在同等条件下,提交论文或结项证书的教师优先推荐进入下一阶段的比赛。
(五)每一届优质教学大奖赛各教学系(院)向学校推荐的参赛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教学单位参赛教师总数的36%(含双肩挑教师)。
三、奖惩办法
(一)优质教学大奖赛设个人奖:
1.“黄淮学院教学优秀特等奖”,
获奖人数=报名参赛教师人数 8%(名)。
2.“黄淮学院教学优秀一等奖”,
获奖人数=报名参赛教师人数 12%(名)。
3.“黄淮学院教学优秀二等奖”,
获奖人数=报名参赛教师人数 16%(名)。
(二)学院在每年教师节,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教学大奖赛各等次获奖奖金的数额由学院大赛组委会决定。
(三)对于连续三届获得教学大奖赛特等奖的教师,学校授予其“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在随后的三年里,可不参加教学大奖赛而享受优质课酬 (课时酬金按1.5倍计算);若再次连续三届获得教学大奖赛特等奖,学校授予其“终身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终身享受优质课酬。
(四)获得优质教学大奖赛特等奖、教学名师、终身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在培训进修、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安排。
(五)对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励的教师,经核实将取消其获得的荣誉称号,收回其所获得的奖金,在三年内取消其参加教学大奖赛的资格。
四、活动组织
(一)学校成立优质教学大奖赛组委会,全面负责优质教学大奖赛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优质教学大奖赛组委会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科研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和各系(院)主任(院长)组成。大赛组委会的职责是:
1、负责优质教学大奖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决策。
2、负责组织优质教学大奖赛专家评委会。
3、负责制定优质教学大奖赛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的审定。
4 、负责优质教学大奖赛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并受理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优质教学大奖赛组委会负责成立优质教学大奖赛专家评委会。专家评委会在组委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优质教学大奖赛专家评委会的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定优质教学大奖赛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的制定,并报优质教学大奖赛组委会审定。
2、负责组织专家评委听取每位参赛教师的课,并严格按照评分标准,为每位参赛教师评定成绩。
3、负责对每一阶段及每一轮评定结果进行集体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大奖赛组委会审定,由办公室负责公示。
4、认真完成大奖赛组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优质教学大奖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教务处,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大奖赛组委会指定。大奖赛办公室的职责是:
1、负责具体落实大赛组委会所布置的工作任务。
2、代表大赛组委会审查各系(院)参赛教师的资格。
3、收集、汇总各参赛人员的授课任务书,并根据大赛的程序排定各个专家组的听课时间和参赛人员的参赛时间。
4、 收集并如实统计各阶段各专家组为参赛人员评定的成绩,汇总排序,并予以公示。
5、大赛期间,以“黄淮学院第___届优质教学大奖赛情况通报”的形式,利用文字材料和网络信息两种途径,每一阶段出一次快报,向全校通报大奖赛每一阶段的赛况,接受监督。
6、主动、积极、及时、细致、高效地搞好其他(它)协调服务工作。
(四)各教学系(院)要成立相应的大奖赛专家评委会,专家评委会主任由系(院)主任担任;系(院)专家评委会名单需报学院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各教学系(院)的大奖赛专家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根据学校对第一阶段比赛工作的要求制定本系(院)大奖赛活动方案,并报学校优质教学大奖赛办公室备案。
2、负责发动、组织本系(院)教师参加大奖赛,并根据学院对参赛人员的资格要求,将参赛教师第一阶段的有关情况以文字形式报 大奖赛办公室审核。
3、负责收集、汇总本系(院)第一阶段每位参赛人员的授课任务书,并根据大赛的程序排定系(院)级专家评委会的听课时间和参赛人员的参赛时间。
4、初评出本系(院)拟参加校级优秀教学大奖赛的教师名单并公示,之后汇总各相关教师的第一阶段的详细参赛数据报大赛组委会审核。
五、竞赛程序
每次大奖赛将历时一个学年,程序如下:
(一)系(院)组织阶段:
1、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3-16周,为系(院)组织阶段。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2周,教师根据有关通知到所在系(院、部)报名,职能部门的双肩挑教师到讲授课程所在系(院)报名。系(院)组委会将报名参赛的教师名单公布并将参赛教师的资格审核材料报学院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查。
2、系(院)组织5-7人的专家评委会,随机听取并评议参赛教师的课,对每位参赛教师听课次数不少于两次,然后结合相应的评分标准给出参赛教师的成绩,并在系(院)内公示。未经公示的成绩为无效成绩。
3、学生评教组进行教师的随堂评教工作,对任课教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给出参赛教师成绩。
4、系(院)专家评委会根据参赛教师的平均成绩(专家听课分数平均值 权重系数0.8)、学生随堂评教成绩(学生评教成绩分数平均值 权重系数0.1)、上一学期学生对参赛教师的评教成绩(学生评教成绩分数平均值 权重系数0.1),确定参加校级优质教学大奖赛的候选人名单,并将名单及相关参赛人员的全部信息报组委会办公室。
5、系(院)组委会按全系(院)参赛教师(含双肩挑人员)的36%的比例,向学校大赛组委会推荐参加校级优质教学大奖赛的教师名单。
6、凡每学年第一学期没有教学任务而又报名参加优质教学大奖赛的教师,由相关系(院)负责为其单独安排第一阶段的参赛事宜,接受系(院)专家评委会的听课。
(二)学院组织阶段:
1、每学年第二学期的2-16周为优质教学大奖赛的第二阶段,为学校组织阶段。第二阶段的比赛分三轮进行,第一轮产生二等奖,在第二学期的2-7周举行;第二轮产生一等奖,在第二学期8-11周举行;第三轮产生特等奖,在第二学期的13-16周举行。
2、学院专家评委会按文、理划分为两大类专家听课组,每个听课组再根据参赛人员的情况分为若干个听课小组,每个专家听课小组由7—9人组成,进行随机听课,给出参赛教师成绩。
(三)优质教学大奖赛评委会根据参赛教师成绩(专家听课分数平均值 权重系数0.85,学生上一学年内两个学期的评教分数平均值 权重系数0.15),确定优质教学大奖赛各等级奖项获得者的候选人名单。
(四)优质教学大奖赛组委会对各等级奖项获得者的候选人名单及其参赛成绩审核后进行公示。
(五)优质教学大奖赛组委会将公示后的各等级奖项获得者的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六)优质教学大奖赛组委会公布审批后的各等级奖项获得者名单。
六、评分标准
1、专家用一般课评价指标见附件一。
学生用一般课评价指标见附件二。
专家用体育课评价指标见附件三。
学生用体育课评价指标见附件四。
行政领导用评价指标见附件五。
2.注:
(1)专家对各层次人员课堂听课标准相同。
(2)鼓励参赛教师采用双语教学方式和多媒体教学手段。
(3)行政领导评教成绩不计入参赛教师的成绩,在参赛教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行政领导评教成绩确定参赛教师的获奖名次。
七、附则
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大奖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