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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9-19 1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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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驻马店市图书馆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驻马店市与黄淮学院共建图书馆,建于黄淮学院新校区内,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主体五层、框架结构。拟近期内开工,现就承建该图书馆工程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作如下规定。
一、承建单位应具备一级施工资质并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二、承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必须为一级项目经理且在近三年内有省部级获奖证书。
三、该项目不得转包、挂靠。若发现转包或挂靠,中止施工协议,保证金不退。在投标中承建单位确定的项目经理应保证在施工工地行使职能。
四、承建单位按工程造价让利9%起。
五、承建单位同意按让利后的工程造价垫资40%起谈判,即垫资工程造价额×(1-9%)×40%起谈判。承建单位垫资部分自工程竣工之日起由学院向后推延三年偿还,推延期学院按同期国有银行贷款利息付息,第三年底付清本息。
六、学院投资部分按工程形象进度分六次支付。
七、承建单位在签定正式施工协议前须打入学院帐户400万元保证金,此款由学院为承建单位设立单列帐户,利息归承建单位所有。保证金也随工程形象进度分六次支付于工程。
八、图书馆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省级优良工程标准。
九、工期:2007年6月31日前交付使用。
十、为确保工程如期完工,工程每提前完工一天奖励五千元,每推迟一天罚款五千元。
十一、为保证工程工期和资金的正常拔付,承建单位开工前应报送工程施工详细进度表和双方资金投入进度表,待学院同意后作为合同主要条款之一列入执行。
咨询电话: ( 0396) 2853531 (0396) 2853016
黄 淮 学 院
200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