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撰写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总结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黄淮学院2007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院党字[2007]25号)的要求,各单位将本单位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包括自查自评、征求意见、整改措施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26日前报院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办公室(设在纪委)。
中共黄淮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 200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