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的通知(豫社科奖[2008]1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类型 1、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公开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市厅级(含市厅级,下同)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文章应有中文翻译件。已获往届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不再参评;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不得以主编、副主编名义参评;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未正式发表的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参评。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有关人员参与申报。 2、申请者必须按要求填写《2006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3、每人限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项(已申报1项,在合作项目中又是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由多个作者完成的成果,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前6名作者(除第一作者外。著作类成果仅限主编、副主编)。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4、申报受理时间:2008年4月15日-20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著作、调研报告各2份, 2、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申报表1式4份,电子文档。 4、单位汇总简表1式2份,电子文档。 5、每项参评成果收取评审费100元。 6、申报者可登录科研处网站http://kyc.ztc.edu.cn查询或下载有关资料。
科研处 2008年4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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