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五一"放假安排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五一”假期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5月1日—3日全天放假,4日上午放假。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下午上课上班,教学系(院)上5月2日(星期五)下午的课。
2、各系(院)、学生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对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去向及留校情况全面了解掌握,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3、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从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表附下,班车时刻表在数字化办公系统上),请注意时间变化。
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