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加大对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欠息催收力度,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曾于2008年1月15日在《河南日报》等有关媒体上对欠息学生发布了催收公告,并向每位欠息学生寄送了明信片,通过温馨提示方式催收欠息。截至2008年4月20日,仍有欠息超过一年之久的223名2006年毕业生未主动与学校或银行联系。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于2008年5月5日在《大河报》(A15版)再次发布催收公告,公布了欠息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要求欠息学生在30日内归还欠息或与学校联系,对于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归还欠息的学生。其违约信息将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社会征信系统,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还将按规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催收。
虽然我校2006年无贷款毕业生,2007年贷款毕业生违约率较低,但截止到2008年5月5日,我校仍有14名2007年贷款毕业生欠息未还。相关部门和各系(院)要以这次催收公告为契机,加大对我校欠息学生的催收力度,加强对在校贷款学生,尤其是2008年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让学生清楚认识和正确对待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了解贷款违约带来的严重后果,牢固树立诚实守信意识,传承诚信美德。同时要积极引导有偿还能力的学生提前还贷,塑造良好的诚信形象,积累信用财富。大力宣传自强自立、诚信还贷的先进典型,以榜样的作用激励学生提升素质,健康成长。
学生处
二○○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