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十一”放假安排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十一”假期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2、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30日,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星期六)上星期一的课,9月28日(星期日)上星期二的课。
2、各系(院)、学生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对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去向及留校情况全面了解掌握,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3、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从10月1日起执行秋季作息时间(秋季季作息时间表下载),请注意时间变化。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