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开展“我爱黄淮”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
按照院党委办公室院党办[2008]5号文件精神,党委宣传部和院工会拟在教职工中开展“我爱黄淮”诗歌朗诵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参赛
以分会为单位组织报名,各分会推荐一件作品,每件作品参与朗诵的教职工不超过5人。
二、比赛奖项
比赛采取现场打分的办法决定名次。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三、作品要求
参赛选手用于朗诵的作品可以是诗歌或散文诗,各分会应围绕“我爱黄淮”这一主题,组织所属教职工进行创作。作品要新颖独特,富有诗情,内容包括讴歌学院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就、先进人物或感人事迹,展望学院美好前景,赞美学院的优秀文化或自然风光等方面。作品的朗诵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比赛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为各分会创作作品,选拔参赛选手时间。11月20日前各分会将参赛选手名单报院工会。12月中下旬举行教职工迎新年“我爱黄淮”诗歌朗诵比赛决赛。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黄淮学院工会
200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