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干部、职工形象标准讨论征集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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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10-13 15: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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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干部、职工形象标准
讨论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分会:
根据我校2008年工作要点的要求,为了配合我校的“校风建设年”的工作部署,调动广大教职工人人关心校风建设、人人参与校风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全校教职工以严格的标准规范个人言行的自觉性,校工会拟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教师、干部、职工形象标准的讨论和征集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讨论和征集活动的组织办法
1、以分会为单位组织开展讨论,重点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务能力、个人修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讨论我校教师、干部、职工应当具备的形象特征和形象标准。
2、每个分会经过大讨论,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一份教师、干部、职工形象标准的文字材料,报送校工会。
3、校工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分会上报的各类人员的形象标准进行分析讨论,最后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特征突出、凝练简洁、形象鲜明的教师、干部、职工的形象标准。
二、形象标准的宣传使用
1、利用校报、网络、广播对经全校教职工讨论形成的形象标准进行宣传,制作宣传标牌,在校园道路位置显著的宣传栏内张贴,营造教职工树立良好形象的环境氛围,通过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使每位教职工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性质,结合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特点,制作形象标准标牌悬挂在办公地点或工作场所,提醒和警示广大教职工时时、事事、处处自觉用形象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文明素质。
三、时间安排
1、10月15日—11月15日,为各分会组织所属教职工开展讨论的时间;
2、11月15日—25日,各分会将整理好的各类工作人员的形象标准以书面形式报校工会;
3、12月底以前,校工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分会上报材料进行讨论总结,形成我校教师、干部、职工的形象标准。
四、奖励
根据各分会上报的形象标准材料,按照最后采用的数量和质量,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给予奖励,并列入工会工作评先的加分项目。
黄淮学院工会
200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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