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学校各部门:
寒假将临,根据与各部门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请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放假前,认真组织一次安全排查,妥善保管好贵重的仪器设备,安排好重点机房、实验室的假期值班,并于2009年1月10日前将值班表报保卫处,便于保卫处配合,搞好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学校的集体财产安全。
保卫处
2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