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培养具有特色鲜明的实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学校要求,各系(院)在《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与用人单位沟通,切实把用人单位的意见融入到《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中。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决定在第14周召开由用人单位代表参加的《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座谈会。
2、在学校召开座谈会之前,每一个系(院)至少要联系一家用人单位,并填写拟参加学校座谈会的用人单位代表登记表,于5月18日(第14周周一)前交教务处。
3、各系(院)要充分与用人单位沟通、接洽、座谈,充分听取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具体要求,并将这些具体要求与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密切结合起来,进而考虑教学内容的安排及课程设置等问题。
点击下载:拟邀请用人单位参与《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座谈会相关信息登记表
教务处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