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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09-11-20 11:02:10    打印本文

 

各系(院):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通知,2009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定于1124日至29日进行。请各单位尽快通知有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测试地点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机会,不再另行安排测试。未按测试须知要求准备材料者,将直接影响本人测试成绩。

 

 

 

 

 

 

 

附件:1、河南省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

试须知

2、河南省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

能测试安排查询http://jszg.haedu.gov.cn“查询功能”)

 

 

                                     人事处

                               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1

河南省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须知

 

    一、测试要求

参加测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各学科组测试时间段,到相应地点报到。上午8:00集合,下午2:00集合。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机会,不再另行安排测试。参加测试人员在身份确认后,不得远离受测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通知,持本人身份证,进入测试场所参加测试。

二、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1本;

    3、本人拟说课内容的教案(按照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申请任教学科种类,从现行教材中自选相应的内容。)1份;

    4、能够体现本人科研水平的科研著作1份(本人撰写的有关论文〈发表与否均可,毕业论文也可〉,参编的有关教材、图书,参与的有关课题研究或科研项目等均可。科研著作体现形式应以书面形式,尽量使用原件或打印件)。

不能提供以上证件或材料的,将直接影响本人测试成绩。

    三、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程序及内容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答辩三个环节。

1、自我介绍。主要是观察测试对象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测试对象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察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2、说课。测试对象结合本人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主要是考察测试对象对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测试对象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测试对象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3、答辩。说课结束后,测试对象从答辩试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学科组成员也可随机提问。主要是考察测试对象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自我介绍、说课、答辩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说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及学科组成员随机提问不超过8分钟。

    五、测试时间

2009112429日。

    六、测试地点

河南龙门大酒店(郑州市花园路与北环道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电视台北隔壁,总台电话:0371667700626677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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