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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专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论证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09-12-18 09:59:19    打印本文

各教学系(院):

编制专业发展规划是更好地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专业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开展一来,各系(院)付出了辛勤劳动,多易其稿,基本理清了专业建设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为了使这项工作开展得更加深入和扎实有效,请各系(院)对专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论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论证内容

1、现有专业

1)现有专业的运行情况(包括第一志愿率、报到率、就业率、考研率;主干课程及其师资力量情况、实验课程及实验与实训条件),找出优势和存在的问题。

2)对现有专业结构和专业布局的思考,如何改造和优化存在问题的专业,改造和优化的依据是什么。

2、拟新增专业

1)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状况,就业前景分析。

2)该专业的主干课程及其设置依据。

3)该专业拟开主干课程的师资力量情况。

4)该专业实验课程设置情况。

5)该专业的实验与实习、实训条件。

6)新增专业与已有专业的关系。

二、论证方法

1、各系(院)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和参与,集思广益,认真研究和论证。

2、填写本系(院)《学科与专业发展规划评审简表》。

3、围绕上述论证内容,撰写《专业发展规划论证报告》。

4、学科建设处对《学科与专业发展规划评审简表》和《专业发展规划论证报告》进行初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系(院)的发展规划和论证报告进行评审验收。

三、时间要求

请各教学系(院)于20101月6日前,将《专业发展规划简表》和《专业发展规划论证报告》报学科建设处,并将电子稿发至学科建设处邮箱。

联系人:李爱军  刘增丽

联系电话:2853306

邮箱地址:xkc0811@sina.com

 

附件:专业发展规划简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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