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城区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摸底调查方案》的要求,校计生办将对我校家属区(包括南区家属院、南校区家属楼和学府花园)居民计划生育情况进行登记,望各部门认真按照《社区居民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对本部门在该家属区有住房的教职工逐项进行登记。房屋出租或转让他人的教职工,应由本人负责找该房屋的居住者进行登记。
望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积极配合,专人负责,于4月5日前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
联系人:闻秋月 电 话:2853516
备注:1、“姓名”栏应填写住户家庭所有人员。
2、教职工在该家属区内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应按户主分别填写;属本校双职工的,由户主填写。
3、“户籍地”填写当地派出所。
4、“计生管理单位”栏应填写已婚育龄妇女计生管理单位。
附件:点击下载调查表
校计生办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