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关于举办“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社政[2010]274号)的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请各系(院)认真按照我校举办此次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并于4月20日之前将本系(院)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附件: 《关于举办“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生处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