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加强对我校文明单位的管理,学校制定了《黄淮学院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暂行办法》,现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请各单位在5月4日下午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本单位人员讨论上述两个文件,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部门为单位于5月7日前将讨论意见反馈宣传部。
附件:1、精神文明建设奖励管理办法
2、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暂行办法
党委宣传部
20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