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校部分教职工迁入中区家属区后户口未能及时迁入新的辖区,给部分教职工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不便。为解决教职工自行办理户口迁移难的问题,凡在我校中区家属院居住,并愿意把户口迁到东高派出所辖区教职工,请本人于6月20日前把户口本(需要迁入人员的身高、血型、2张1寸彩照)交保卫处办公室,由保卫处统一代为办理。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