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送温暖 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驻办文〔2010〕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困难学生较多的实际,学校决定在教职工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款数额
本次捐款以现金为主。捐款数额原则上校级领导和正高职称人员200元;中层干部和副高职称人员100元;科级干部和中级职称人员50元;其他教职工20元。
二、捐款要求
1、本次捐款以分会为单位,各分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各分会将所捐现金登记造册,于2011年1月6日前送交院工会。
3、院工会负责收缴各单位的捐款,并做好统计和公示工作。
三、捐款用途
本次捐款将存入我校“关爱基金”, 用于资助我校特困学生及校园“爱心超市”。
黄淮学院工会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