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共3天,教职工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学生4月2日上第七周星期一的课。
二、学生工作部门、各系(院)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对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去向及留校情况全面了解掌握,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稳定等工作;学校在办公楼二楼设有行政值班室,行政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值班电话:2853503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