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院党办〔2011〕9号《关于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党在我心中”歌咏比赛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具体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14日(周二)下午 3:00
地点:图书馆多功能厅
二、评分标准及细则
评分采取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该合唱代表队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公布小数点后两位,工作人员保留小数点后面4位数备查,评分标准及具体分值如下:
1、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旋律,有较好的音准,咬字清晰,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感把握到位。(2分)
2、合唱队音色好,声部演唱层次分明符合歌曲特色,富有感染力。(2分)
3、指挥、领唱与合唱队之间配合默契,效果良好,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2分)
4、服装整齐统一,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能够充分展现师生良好风貌。(2分)
5、形式新颖,现场氛围好,整体表现力强,上下场迅速准时,进退场整齐有序。(2分)
三、相关要求
1、请各代表队指派一人于6月7日(周二)下午4:00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抽签;
2、6月10日(周五)下午4:00前,请各代表队将参赛报名表报到党委宣传部;
3、以党总支为单位,参赛人数原则上40人-60人,系院最多不能超过100人,各代表队的演唱歌曲一首,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超出规定者要扣0.5-1分;
4、各代表队领唱必须是本党总支成员,外聘领唱如果唱时超过参赛歌曲的1/2,将扣除1-2分。
附件:座次安排表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