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全省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将于6月17日至24日对我市进行测评,为巩固我校文明创建成果,做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职能部门、各系院,要按照学校任务分工,结合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抓好校容校貌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和学生宿舍、教室环境整治,以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展示我校创建成效。
2、有关系院要按照《义务劳动顺序表》认真组织本系院学生开展义务劳动。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若因本单位工作懈怠影响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造成测评扣分的,学校将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党政办公室
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