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本年度教师岗前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1年我校新接收的各专业教师(含委培回校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教育学》、《心理学》
2、教育、教学理念;教师礼仪
3、教育、教学技能观摩
4、高校科研、职称评审系列讲座
5、高校教师应具有的能力与素质讲座
6、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心理健康讲座
三、培训形式
教师岗前培训以脱产授课为主,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播放录像等形式。
课堂系统讲授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脱产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8月26日—8月28日
培训地点:图书馆一楼西侧会议室
五、培训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明确一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培训结束后,还要继续加强对新教师的培训和培养,使新进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
2.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写出培训总结交人事处。
3.培训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缺勤,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向人事处申请办理请假手续。凡无故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