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2011年度两争两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社教〔2011〕324号)精神,为把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今年全省教育系统将评选、命名表彰一批1998—2010年省级文明标兵学校和2010-2011年度文明班级、文明教师和文明学生。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文明标兵学校:1998年以来被授予省文明学校荣誉称号的学校;
2.文明学校: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
3.文明班级: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中所含的班集体;
4.文明教师: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在编在岗教师和职工,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正式聘用人员;
5.文明学生: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中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表彰奖励名额
2010-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文明标兵学校10所、省级文明学校5所、文明班级15个、文明教师60名、文明学生100名,分别授予“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文明班级”、“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三、申报安排
1.省级文明标兵学校由宣传部文明办结合我校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做法,组织材料;
2.文明教师由人事处牵头、教务处配合,结合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做法,组织材料,于7月15日前报送至宣传部文明办;
3.省级文明班级和文明学生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团委配合,组织材料,于7月15日前报送至宣传部文明办;
4.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由文明办提交校文明委研究审定,并经学校党委同意后,由宣传部报送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表彰“两创两争”活动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切实做到优中选优。
附件:1.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标准
2.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申报表
3.河南省文明班级申报表
4.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
5.河南省文明学生申报表
6.2010—2011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
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