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便于学院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寻求合作伙伴共建黄淮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基本条件如下:
1.院方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约45亩(具体位置以院方提供的有关地块图纸为准)。合作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全额承担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2.该项目建设所需的规划、施工等手续由院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认可。
4.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档次不低于四星级。
5.该项目合同签订开工后两年半内必须建成并投入使用。
6.项目建成后,经营权归乙方,产权归院方。
7.该项目乙方经营期限为五十年,从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即合同签订后两年半)开始计算,每年年初向院方交付当年应得利润不低于150万元(每增10年上浮一定比例)。
8.乙方必须满足院方学术交流的需要并在有关方面给与适当优惠。
有意合作的单位、公司和个人务请于9月10日前与黄淮学院联系。
联系人:张新华 电话:0396-2853535 13938399213
黄淮学院
20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