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安排,学校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和制定防控措施的工作安排》(院党字〔2011〕35号),请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抓紧时间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表》,处级干部及单位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表》于9月9日前上报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纪委),校领导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表》由校纪委转交省委高校工委,其他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表》交存所在单位备查。
纪 委
201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