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培养“双师型”教师,同时为今后教师们评职称提供方便,请各单位再次认真学习《黄淮学院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暂行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并于周五前(9月23日)将本学期有意到生产、科研等社会实践第一线参加社会实践,尚未提交《黄淮学院教师参加实践申请表》的老师的申请表交到人事处来。联系人:苗海强,叶亚杰。
附件:黄淮学院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暂行办法(试行)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