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省高校纪工委《关于组织填写<个人有关情况申报表>的通知》的要求,现将《个人有关情况申报表》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写。
申报范围为我校副科级以上人员,申报人员要对照《个人有关情况申报表》认真填报,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于11月6日前将本单位副科级以上人员的申报表上交校纪委、监察处。
附件:《个人有关情况申报表》
纪委、监察处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