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黄淮学院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暂行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请各院系将2012年上半年有意参加社会实践教职工的相关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于12月28日前交人事处。
联系人:苗海强,叶亚杰。 电话:2853066
注意事项:
1、每位申请人准备档案袋一个,装入《申请表》(经院系及教务处签章)和《目标责任书》各一份(电子档见附件)。
2、每个院系限报3-5人。
3、实践结束需填写社会实践考核表并经实践单位签章(电子档见附件)。
附件:黄淮学院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暂行办法(试行)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