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校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管理及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依据我校《关于印发黄淮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院字[2008]56号)、《关于印发黄淮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院字[2008]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考评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人事处负责本次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教务处、科研处负责教学工作量和科研成果的审核工作。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考核专家组,具体负责本次考核的评审工作。
二、考核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个人自评、院系考核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2009年度被确定为培养对象的首批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
四、考核形式
各培养对象对任期内工作情况用PPT进行汇报,每人汇报时间为5分钟。专家根据材料审核和汇报情况当场投票,确定相应等级。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
1、4月15日下发2011年度及任期目标考核通知,组织培养对象填写2011年度考核表和任期目标考核鉴定书。
2、4月16日至28日各培养对象上交相关材料。人事处组织培养对象抽签决定汇报顺序。
3、5月2日至4日人事处联合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对培养对象所填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验。
4、5月5日各培养对象依据抽签顺序进行汇报(具体时间:专业带头人上午8:20-12:00,中青年骨干教师下午3:00-6:00)。
六、考核地点
图书馆西侧会议室
七、考核结果
学校研究批准后在网上进行公示。
附件:专业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汇报顺序表 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