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2]2号)、驻马店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驻人社事业[2012]7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首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时聘用到专技岗位的在编正高职称人员,均需填写《驻马店市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调查表》,并于5月17日将此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人事处。
二、凡在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时聘用到专技岗位,且任职满三年的在编正高职称人员,参照省人社厅(豫人社事业[2012]2号)文件要求,符合条件者可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并于5月17日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
1、申请报告;
2、《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3、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人1500字的主要业绩材料。
联系人: 陈晨
联系电话:2853066 邮箱:rsczhk@163.com
附件:
1、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2]2号)点击下载
2、驻马店市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调查表点击下载
3、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