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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关于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2-06-14 11:17:34    打印本文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处级干部试用期间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黄淮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办法》,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就我校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试用期的全体处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在了解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等级及标准
  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考核时间
  2012年6月14日至2012年6月30日。
  五、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填写《黄淮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1)。
  2、本人述职。被考核对象向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员工述职(院系、教辅以总支为单位,机关以支部为单位)。
  3、民主测评。述职结束后,由参会人员根据述职内容及干部实际表现填写《黄淮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
  4、组织考察。考核组听取试用期满的处级领导干部的分管校领导、工作关系密切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所在单位代表意见,进一步了解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各方面情况。
  5、综合评定。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后提出初步意见,由校党委会确定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运用。在试用期满考核中,若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二、经组织考核认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由党委组织部通知所在部门,不再单独下文,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若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可延长试用期6个月。
  七、考核的日程安排(见附件2)
  八、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纪委全程监督(见附件3)。
  九、考核要求
  1、学校各级党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根据要求,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有关工作;
  2、被考核人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考核,要认真总结一年来自己在新岗位的工作情况;
  3、考核组成员要遵循干部工作原则、程序和要求,严守考核工作纪律,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4、对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行为,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学校纪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访,提倡实名反映情况。
  组织部:2853508  2853509
  纪  委:2853513

  附件:点击下载
  1、黄淮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表
  2、试用期满处级干部考核日程安排
  3、考核组考核工作分组情况

                           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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