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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健康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2-09-04 10:19:27    打印本文

各分会、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我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2012年度健康检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体检时间
  2012年9月10日—23日
  三、检查项目
  规定项目:
  1、一般项目:身高、体重、血压、体重指数。
  2、内科: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3、外科:皮肤、脊柱、四肢、甲状腺、浅表淋巴结。
  4、眼科:视力、色觉、外眼等。
  5、口腔科:唇、颊、齿、齿龈、牙周、舌、腭、腮腺、颌下腺、颞下。
  6、耳鼻咽喉科:外耳、外耳道、鼓膜、鼻腔、鼻中膈、咽部、喉部等.
  7、血常规: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等19项。
  8、尿长规:蛋白质、葡萄糖、胆红素、尿胆原、酮体等10项。
  9、粪常规+潜血:性状、颜色、红细胞、白细胞、潜血等。
  10、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等10项。
  11、血脂4项:胆固醇、甘油三脂、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
  12、血糖:空腹血糖。
  13、肾功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
  14、肿瘤标志物:胎甲球(AFP);癌胚抗原(CEA)。
  15、B超:肝、胆、脾、胰、双肾前列腺/子宫、附件。
  16、胸片(DR):查看两肺、心脏、纵膈等。
  17、心电图检查:心电反应性疾病。
  18、甲状腺彩超。
  19、乳腺彩超:检查有无乳腺小叶增生、乳房肿块。
  20、妇科(已婚):外阴、阴道、宫颈、分泌物、宫颈刮片、病理检查。
  任选项目(免费,任选两项):
  1、CT(任意部位)或彩超(心脏或颈部血管)。
  2、纤维蛋白元+血流变。
  3、数字化摄影(DR)(颈部或腰部)。
  4、直肠镜检查
  四、体检地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9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7楼(市风光路南段,在会展中心西侧乘15路,或乘9路在市二中转乘24路公交车)。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参加体检的教职工应携带体检卡,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安排顺序进行体检。确因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参加体检的,应及时补检。请每位教职工不要忽视或轻易放弃这次健康体检的机会。
  2、体检前三天请您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晚20:00后需禁食,可以少量饮白开水,不可以饮用饮料。原服用的药物可继续服用。体检当日晨禁食,可用少量白开水送服原服用药物。
  3、做妇科B超的体检者,需先憋足尿;做前列腺B超的体检者需先少量憋尿。
  4、建议体检当日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不要佩戴金属饰品,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5、拟在半年内怀孕的夫妇,请勿做X线检查。
  6、体检完毕后,请您仔细核对体检表项目,确认无漏项后将引导单交至前台。对于您自动放弃的项目,请签字确认。
  7、体检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通过校工会负责人与前台联系解决。联系电话:2853516或2853235。

  附件:教职工体检时间安排(以部门为单位)

                                              校工会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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