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修订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豫高发〔2012〕35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
二、评选对象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对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高校或基层单位。
2.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评选对象:高校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详见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修订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豫高发〔2012〕35号)。
四、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须提交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2份,用A4纸打印装订。
(2)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的申请报告(文件)1份。
(3)所获地厅级以上奖励或荣誉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辅导员队伍配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配备情况证明1份。
(5)学校财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专项经费证明及相关财务科目所在页的复印件各1份。
(6)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含形势与政策)学时学分落实情况证明1份。
(7)学校党委(行政)关于独立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以及相关人员任免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无任何违法违纪证明1份。
(9)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须提交材料(各项材料装入自备档案袋,注明档案内容明细,内装材料目录):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一式2份,用A4纸打印装订。
(2)该成果的工作总结1份,近两年的活动资料及开展情况证明1份,应用及推广情况证明1份。
(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1、申报表格可从“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网”下载,网址:sz.haedu.gov.cn。
2、报送时间:9月29日上午12点前。
3、报送地点:党委宣传部(综合楼617) 联系人:朱大锋 电话:2853511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
2、申报表格
党委宣传部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