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三级干部听课制度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好《黄淮学院三级干部听课制度》(院字﹝2005﹞130号)文件精神,了解三级干部听课情况,提高该项工作的实效,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学校将于第13周开展三级干部听课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1、校级领导。
2、行政部门处级、科级干部:教务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实验设备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学院。
3、教学院系处级领导、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和辅导员(班主任)。
二、检查内容
检查2012年4月—11月间三级干部随堂听课的情况
三、检查要求
请各单位于第13周周五(11月30日)前把三级干部听课记录本报送教务处质量控制与评估科(综合楼205室)。
教务处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