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 由于我校从今年10月份起执行绩效工资,工资金额发生较大变动,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交、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文件相关规定,请各支部组织委员于2012年10月开始按照新的工资标准交纳党费。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交、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请在组织部网页“政策文件”中查看。
党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