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为了促进和保障我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请各院系做好已经立项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和项目网站建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我校2012年以来已立项的各类“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特色专业、本科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等九大项项目。每个建设项目按照其立项级别(同一建设项目按照其最高的立项级别)的建设标准实施。
二、项目名称
(一)省级及以上项目
1.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黄淮学院-驻马店电视台大学生实践教育中心,负责人:陈兆金
2.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1)汽车服务工程,负责人:张洪飞
(2)软件工程:负责人:耿红琴
(3)应用化学:负责人:潘庆才
3.省级本科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
(1)汽车服务工程,负责人:张洪飞
(2)工程管理:负责人:李修忠
(3)通信工程:负责人:汪新民
4.省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负责人:张艺迪
5.省级教学名师:刘若慧
6.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数字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张保来
(二)校级项目
1、教学名师
(1)社会管理系:刘 双
(2)数学科学系:周厚勇
(3)国际学院:王 端
2、教学团队
(1)社会管理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团队,负责人:刘双
(2)经济管理系:西方经济学教学团队,负责人:刘金荣
(3)音乐表演系:音乐学教学团队,负责人:张艺迪
(4)数学科学系:高等数学教学团队,负责人:刘保仓
(5)电子科学与工程系:新能源应用技术教学团队,负责人:刘文富
(6)化学化工系:有机化学教学团队,负责人:闫凤美
(7)体育系:体育教育教学团队,负责人:杨建国
(8)生物工程系:动物科学教学团队,负责人:李恩中
3、特色专业
(1)文化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负责人:陈兆金
(2)外国语言文学系:商务英语专业,负责人:陈海英
(3)经济管理系:旅游管理专业,负责人:张新民
(4)艺术设计学院:美术学专业,负责人:李伟力
(5)音乐表演系:音乐学专业,负责人:郭学智
(6)数学科学系: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负责人:刘保仓
(7)化学化工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负责人:王世兵
(8)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负责人:汪 洋
(9)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负责人:乔景顺
(10)生物工程系:动物科学专业,负责人:李恩中
4、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1)国际学院:动画,负责人:张保来
(2)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负责人:刘金荣
(3)文化传媒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负责人:陈兆金
(4)经济管理系:会计学,负责人:李 洁
5、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经济管理系: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乔 虹
(2)艺术设计学院:艺术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魏 琳
(3)音乐表演系:数码钢琴实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张艺迪
(4)电子科学与工程系:新能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刘文富
(5)化学化工系:化学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喻淼
(6)信息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综合实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耿红琴
(7)建筑工程学院:工程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杨德磊
(8)生物工程系:生物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李恩中
(9)护理学系:临床护理实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张小方
6、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1)文化传媒学院:广告策划,授课教师:张 瑞
(2)社会管理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授课教师:刘 双
(3)音乐表演系:声乐,授课教师:沈艳芳
(4)化学化工系:有机化学,授课教师:苏毅
(5)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原理,授课教师:姚汝贤
(6)建筑工程学院: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授课教师:邵莲芬
(7)生物工程系:动物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授课教师:张世卿
7、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1)文化传媒学院:《传播学概论》,授课教师:崔汝源
(2)社会管理系:《社会学》,授课教师:张文静
(3)经济管理系:《外贸函电》,授课教师:李晨旭
(4)艺术设计学院:《招贴设计》,授课教师:董庆涛
(5)音乐表演系:《声乐表演》,授课教师:甘 洁
(6)电子科学与工程系:《工程材料》,授课教师:白文峰
(7)化学化工系:《应用电化学》,授课教师:左春山
(8)信息工程学院:《电磁场与电磁波》,授课教师:刘 芳
(9)建筑工程学院:《土力学》,授课教师:齐 平
(10)生物工程系:《淡水养殖学》,授课教师:王改玲
(11)国际学院:《程序设计基础》,授课教师:朱献文
(12)国际学院:《影视动画剧本创作》,授课教师:曹会蓉
(13)护理学系:《人体机能学》,授课教师:潘胜军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做好项目建设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并召开会议论证各项目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前瞻性。项目建设责任书于2013年3月12日(第三周周二)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将纸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于报送教务处质量控制与评估科。项目网站建设应在提交项目建设责任书之前完成,并将网站地址填写在目标责任书封面上。
联 系 人: 吴国华 李华
联系电话:2853092
附件:黄淮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