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深入开展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家庭美德教育,营造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根据《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评比办法》(院党字〔2011〕26号)文件要求,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教职工家庭。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廉洁奉公。
2、遵守道德,移风易俗。
3、学习进取,家风文明。
4、邻里和睦,维护稳定。
5、热心公益,美化环境。
(《考评细则》见附件)
三、评选办法
1、“文明家庭”的评选,由各分会组织教职工推选,严格对照《考评细则》进行遴选,每个分会推荐1个教职工家庭(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职工管理处负责推荐1个家庭),并填写《黄淮学院“文明家庭”推荐表》二份,于3月5日18:00前报校工会。
2、校工会在各分会推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考评细则》进行审定,并将初选名单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后报学校审定。学校将对评出的“文明家庭”予以表彰。
附件:1、黄淮学院“文明家庭”考评细则
2、黄淮学院“文明家庭”推荐表
院工会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