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博士:
根据《黄淮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09]85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对在我校工作满三年的博士科研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在黄淮学院工作满三年的博士
提交材料:三年内发表相关的论文或论著及课题原件、复印件各1份。
提交材料时间:2013年3月8日上午之前
提交材料地点:综合楼科研处316房间
联系人:王卫平
联系电话:2853548
请符合条件的博士按时提交科研成果原件,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未完成科研工作量。
附件:《黄淮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试行)》点击下载
科研处 人事处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