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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3-05-07 09:35:55    打印本文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关于开展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在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市直局委(县区)以上单位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的论文,《天中论坛》采用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被市(厅)级领导或县(处)级以上机关采用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2、我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含省驻驻单位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论著,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申报,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则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3、参评的成果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和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文章应有中文翻译件。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由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单篇可作为论文参评;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参评成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观点正确,内容健康。
    2、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材料翔实,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所创新,补充、完善原有理论;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有所创见,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能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喜闻乐见。被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应有采用机关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
    1、每一项成果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5份(含封面、目录、文章)。没有原件的概不受理。
    2、《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电子文档一份;
    3、2012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汇总表1份,电子文档一份(以系部为单位制作) 《申请书》和《系(院)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本发至yyy2853548@126.com
    4、各系部将整理好的申报材料和《评审汇总表》经院(系)负责人或主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院(系)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5、每项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将申报表首页贴于档案袋正面。
    6、评审费100元。
    四、时间安排
    2013年5月20-24日(其它时间不受理)
    附: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可在大河驻马店网【http://zmd.dahe.cn】下载)
                                                               黄淮学院科研处
                                                                 2013年5月7日
    附:驻马店市2012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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