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务处、后勤处、各院系:
根据学校评建工作进程安排,人事处、教务处、后勤处和各院系需提交本单位负责的“十二五” 学校发展规划之专项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分析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关于印发黄淮学院三个“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院字(2011)30号文件精神,撰写本单位负责的学校“十二五” 发展规划之专项规划、发展战略、办学思想在基层单位的落实情况,并撰写分析报告。
2.时间:于2013年5月17日之前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交到发展规划处(综合楼31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fgc2853306@126.com.
联系电话:2853306
发展规划处
20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