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院系: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黄淮学院专业建设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精神,现开展新办专业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范围及提交材料
1.范围:2012年和2013年增设并招生的专业(见附件)均须签订新办专业建设责任书。
2.提交材料:《黄淮学院新办专业建设责任书》纸质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发至信箱:hhxyzlgc@126.com。
二、评审工作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签署。
三、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在6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质量控制与评估科(综合楼203室)。
联 系 人:徐洪章
联系电话:2853092
附件:1.黄淮学院新办专业建设责任书点击下载
2.黄淮学院近两年新办专业汇总表 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