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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群星奖”首届美术、书法、民俗文化摄影展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3-06-08 10:43:58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文化厅、驻马店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相关通知要求,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广大师生参加河南省“群星奖”首届美术、书法、民俗文化摄影展。参赛作品于7月10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综合楼617室),详细要求见如下通知。    联系人:石付威  电话:2853511(办)

党委宣传部     
2013年6月8日    


河南省文化厅
关于举办河南省“群星奖”首届美术、书法、民俗文化摄影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文化艺术“三贴近”方针,繁荣河南书画、摄影艺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精神需求,经研究,定于2013年9月举办河南省“群星奖”首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发现和培养书画新人,推出优秀书画作品,提升全省书画创作水平,宣传和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二、组织单位
    主办:河南省文化厅
    承办:河南省群众艺术馆

四、作品要求
    1、书画作品:作品只限中国画、书法作品,作品内容、题材、形式不限,作品尺寸不小于4尺宣、不大于6尺宣整纸,横竖幅不限,作品请勿装裱。
    2、摄影作品:①作品题材类别包括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体育与竞技、传统手工技艺、传统戏剧、曲艺、传统建筑、饮食文化、节庆文化、人生礼仪、岁时风俗、传统庙会等在内的中原民俗文化,以及人民群众在火热的生活中所创造、发展、形成的新民俗、新风范。②参展作品内容要积极向上,黑白、彩色均可,组照每组限定为4—10幅(请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纸粘连)。③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长边)照片参评(方片8X8英寸)。每幅照片背面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作品入展后将调底片或数码原始文件进行放大制作用于展览,不提供底片或数码原始文件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④照片以纪实的手法为主,后期加工仅限于画幅的剪裁和有限的色调、明暗调整,不得用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修补等二次创作。5、所有参展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负。

五、作品评审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由主、承办方组织省内著名画家、书法家、摄影家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的评选。

六、奖项及收藏
    1、本次展览入选作品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2、根据获奖成绩和组织情况,设集体组织奖和个人组织奖。
    3、本着自愿原则,经作者同意,书画作品由河南艺术中心艺术馆收藏,由主办方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及获奖证书。未入选作品,均退还作者。
    4、凡寄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均被视为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下载: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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